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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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做好學院2016屆畢業生求職補貼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  編輯:tmg   發布時間:2016-08-29 16:59   閱讀次數:[]

 

根據人社廳、教育廳、财政廳聯合下發的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教育廳、财政廳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》(桂人社發201342号)、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教育廳、财政廳關于進一步擴大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》(桂人社發201555号)、《關于将殘疾高校畢業生納入享受求職補貼範圍的通知》(桂人社函2014313)等文件精神,對在校期間辦理過國家助學貸款、所在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殘疾等三類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。現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發放對象

    我院有就業意願、積極求職的,并且在校期間辦理過國家助學貸款、所在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殘疾的全日制2016屆研究生、本科生、專科生。

二、發放原則

堅持自願申請、公開公正、專款專用的原則。

三、申請發放程序

學院對畢業生申請的材料進行審核和初評,95-99日對于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。公示無義後,将通過初審的學生名單及相關申請材料上交學校招就處。招就處複核,在全校内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無議後,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材料無誤後将補貼支付到學校賬戶,學校按規定支付至畢業生個人賬戶。

四、補貼标準

補貼标準為桂林市每月最低工資标準的80%。即1400×80%=1120

五、求職補貼申請材料及工作要求

1國家助學貸款(含國家開發銀行、地方銀行的政策性助學貸款、校園地助學貸款)合同複印件;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(低保證、戶口簿複印件并加蓋公章或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明原件);殘疾證明複印件;

2本人身份證複印件;

3本人畢業證複印件;

4本人中國農業銀行卡複印件;

5填寫《土木與建築工程學院2016屆畢業生申請求職補貼花名冊》。

請各位申請對象于94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請材料掃描件和《土木與建築工程學院2016屆畢業生求職補貼申領花名冊》電子檔以文件夾(姓名+班級的命名)的形式發送到李俊俊老師或黃道坤老師qq郵箱,不接受qq在線或離線發送,過時将不再接收申請材料,責任自負。要求材料掃描清晰,所填表格内容準确。

 

附件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土木與建築工程學院2016屆畢業生求職補貼申領花名冊.xlsx 

 

土木與建築工程學院

2016829